为进一步加快师资队伍国际化进程,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2017年我院面向海外招聘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条件
1、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外知名企业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海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务者,及其他受聘为我校急需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且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国外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海外毕业于世界综合排名前200名或者专业排名前100名大学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符合中组部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人选申报条件者优先考虑,待遇从优,一人一议。
二、招聘学科及联系方式
工商管理(含创业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联系人:聂晶,0791-88120350/13237519951, njwin7788@sina.com
四、聘期及聘期职责
聘期至少三年,须全职在岗工作,具体职责结合学科特点另行制定,并载入聘任合同。
五、聘期待遇
(一)领军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者、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外知名企业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1、享受实际受聘岗位绩效工资待遇的基础上额外享受引进人才津贴20-60万元/年;或年薪55-12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资助费(理论学科50-100万,实验学科200-1000万元);
3、提供一套120-140平方米住房租住,并一次性发放2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或提供80- 100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逐年拨付。
4、安置配偶工作。如配偶不须安置工作,待业在家的,学校对其聘期内每月发放1000元人民币生活补贴,累积补贴时间为5年。
(二)学科带头人
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人选、海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务者,及其他受聘为我校急需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且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国外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如非外籍博士,其人事关系须转入我校(不转人事关系者不享受住房补贴和配偶安置待遇):
1、享受实际受聘岗位绩效工资待遇的基础上额外享受引进人才津贴15-20万元/年;或年薪35-55万元(税前;特别优秀者可面议,不低于其国外工资标准);
2、学校提供20-200万元人民币科研资助费;
3、提供90-120平方米工作住房租住,并一次性发放15万元人民币安家费;或提供35-55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逐年拨付。
4、安置配偶工作。如配偶不须安置工作,待业在家的,学校对其聘期内每月发放1000元人民币生活补贴,累积补贴时间为5年。
(三)优秀青年海归博士
其他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国外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或国内重点大学、科研机构与国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且有在国外大学一年以上攻读博士经历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如非外籍博士,其人事关系须转入我校(不转人事关系者不享受住房补贴和配偶安置待遇):
1、享受实际受聘岗位绩效工资待遇的基础上额外享受引进人才津贴8万元/年;或年薪20—35万元人民币(税前);
2、学校提供10-50万元人民币科研资助费;
3、提供90平方米工作住房租住,并一次性发放1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或提供25-35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逐年拨付。
4、安置配偶工作。如配偶不须安置工作,待业在家的,学校对其聘期内每月发放1000元人民币生活补贴,累积补贴时间为5年。
六、欢迎团队应聘;未尽事宜再行协商。
七、本公告确定的重点招聘学科范围以外的其他学科优秀海归博士(含国内重点大学或科研机构与国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且有在国外大学一年以上攻读博士经历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如非外籍博士,其人事关系须转入我校(不转人事关系者不享受住房补贴和配偶安置待遇):
1、享受学校副教授六级及以上岗位绩效工资(特别优秀者可享受年薪制);
2、学校提供6-10万元人民币科研资助费;
3、一次性发放7万元人民币安家费;
4、提供18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5年逐年拨付。
八、学校热忱欢迎入选“千人计划”短期项目或“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人选等海外优秀博士以短期引进方式服务我校,具体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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